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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机关西青区街镇行政区域界线及管辖范围勘定(项目编号:HYZB-JC-2021-10)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08 12:21: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西青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7.07 截止时间:  2021-07-19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8,截止日期:2021-07-19,公告主要内容为:西青区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机关西青区街镇行政区域界线及管辖范围勘定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西青区,所属行业分类:民政局,招标编号:HYZB-JC-2021-10)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机关 西青区街镇行政区域界线及管辖范围勘定 (项目编号:HYZB-JC-2021-1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青区街镇行政区域界线及管辖范围勘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招标二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JC-2021-10
项目名称:西青区街镇行政区域界线及管辖范围勘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0 110 测绘服务 按照天津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津治组〔2020〕1号)中督办任务提出的:“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边界,行政区划所在区承担起本地区基层治理、服务、管理责任,做到应管尽管”的要求,完成西青区行政区划勘界及行政区划系列图制作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定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包括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等相关专业;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至报名截止之日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0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8日到 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招标二室
方式:递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金钟河大街238号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金钟河大街238号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问题,不得重复提交)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磋商保证金。 (三)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9号
  联系方式:022-23831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金钟河大街238号
  联系方式:022-26154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恒 陈莹
  电 话:022-2615495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7日      


关键字:民政局,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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