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连云港生物中等学校搬迁工程...,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725210618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5210618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5210618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生物中等学校搬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2020)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 2.2项目地点: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项目位于徐圩新区云湖商务核心区徐圩大道以东,港前大道以南,灯塔路以西,上海路以北地块(约439亩),距离云湖不到1公里,与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只有一路之隔; 2.3项目概况: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拟建成为一座中等职业学校,具备未来转变为新区高等职业学校条件,以稳定原有的畜牧兽医专业、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专业、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专业和现代农艺技术专业四大特色专业为基础,扩大化工、机电专业,新增现代服务类专业,提高与新区产业需求吻合度,积极调整新区建设急需的生产一线技术人员的专业设置。校区建成后必将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将有1万人规模的常住消费群体,为新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2.4设计周期:60日历天; (1)初步设计: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完成(包含初步设计概算)。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40日历天完成委托内容全部施工图设计。 (3)除以上各阶段设计周期外,该设计采用总包干周期限制,自收到中标通知书60日历天完成委托的全部内容。 2.5控制价:2000万元 2.6招标范围: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计包含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消防、无障碍、建筑节能、人防方案及施工图等);专项设计(包含必要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包含:钢结构设计(含屋面网架等);智能化设计(含智慧校园一卡通、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装饰设计(含声学设计、陈设、家具及人性化设施设计、导视设计等);景观设计(含海绵城市);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及室外场地设计;幕墙设计;室外体育场地设计(含操场及看台);实训场地专业设备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内)资格;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旅游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医疗卫生建筑、科研建筑)的施工图设计的类似业绩。 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上传诚信库中的设计合同为准,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备案证明或有主管部门公章的方案批复意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签订日期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项目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3.8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9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2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上午10时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标准
特别提醒投标人: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技术部分(设计实施组织、设计技术内容)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8. 其他注意事项表8.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电子保函除外)。 8.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8.4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接受单点上传不超过50M,整体最不超过200M的上传文件,请投标人在制作文件时综合考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政编码:222000 传 真:0518-82256052 联系人:王思淼 联系电话:18961373452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518-82256126 2021年07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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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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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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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2020)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 2.2项目地点: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项目位于徐圩新区云湖商务核心区徐圩大道以东,港前大道以南,灯塔路以西,上海路以北地块(约439亩),距离云湖不到1公里,与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只有一路之隔; 2.3项目概况: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拟建成为一座中等职业学校,具备未来转变为新区高等职业学校条件,以稳定原有的畜牧兽医专业、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专业、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专业和现代农艺技术专业四大特色专业为基础,扩大化工、机电专业,新增现代服务类专业,提高与新区产业需求吻合度,积极调整新区建设急需的生产一线技术人员的专业设置。校区建成后必将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将有1万人规模的常住消费群体,为新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2.4设计周期:60日历天; (1)初步设计: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完成(包含初步设计概算)。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40日历天完成委托内容全部施工图设计。 (3)除以上各阶段设计周期外,该设计采用总包干周期限制,自收到中标通知书60日历天完成委托的全部内容。 2.5控制价:2000万元 2.6招标范围: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搬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计包含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消防、无障碍、建筑节能、人防方案及施工图等);专项设计(包含必要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包含:钢结构设计(含屋面网架等);智能化设计(含智慧校园一卡通、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装饰设计(含声学设计、陈设、家具及人性化设施设计、导视设计等);景观设计(含海绵城市);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及室外场地设计;幕墙设计;室外体育场地设计(含操场及看台);实训场地专业设备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内)资格;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旅游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医疗卫生建筑、科研建筑)的施工图设计的类似业绩。 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上传诚信库中的设计合同为准,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备案证明或有主管部门公章的方案批复意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签订日期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项目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3.8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9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2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上午10时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标准
特别提醒投标人: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技术部分(设计实施组织、设计技术内容)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8. 其他注意事项表8.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电子保函除外)。 8.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8.4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6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接受单点上传不超过50M,整体最不超过200M的上传文件,请投标人在制作文件时综合考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政编码:222000 传 真:0518-82256052 联系人:王思淼 联系电话:18961373452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518-82256126 2021年07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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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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