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平顶山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华区焦店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平顶山-新华区,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编号:PXZC-BJC-2021009,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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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华区焦店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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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PXZC-BJC-2021009 | |||||||||||
2、项目名称:新华区焦店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设计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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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为8000万元,建设内容为一栋6F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南大门、西大门及室外工程(含景观绿化亮化),用地面积4439.0平方米,建筑密度30.0%,容积率1.80,绿地率25.0%;总建筑面积为14389.74平方米,其中地上六层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地下两层车库及设备房接A地块现有建筑进行设计施工,地下两层建筑面积7718.48平方米;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平时1F功能为传染病门急诊,2F为康复大厅,3-6F为传染病病房;疫情突发时1F功能为传染病门急诊,2F为物资储备大厅,3-6F为传染病隔离病房。 (2)采购内容:中标后须完成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负压病房)及该地块美化亮化和院墙门卫等室外工程的设计服务,并配合后续相关服务(含现场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规划及设计周期:自中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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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3.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规划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供应商单位员工,提供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2020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至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以合同为准;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盖章外,响应文件编制、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未中标供应商设计成果费用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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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7月06日 至 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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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5-7666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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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20号楼)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616626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楼905室 | |||||||||||
联系人:米女士 | |||||||||||
联系方式:180375862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米女士 | |||||||||||
联系方式:18037586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