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ZB-H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红桥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6.23 | 截止时间: | 2021-07-05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23,截止日期:2021-07-05,公告主要内容为:红桥区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红桥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HYZB-H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 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ZB-H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东马路138号新世界广场商务中心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H2021-002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0万元
最高限价:189.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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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
189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一期物流传输(气动)设备采购项目;按照图纸进行设备适应的场地以及配置参数的二次深化设计。整套物流气动传输,需求站点8个,负一层1个站点、首层2个站点、二层到六层中各1个站点,共计8个。含项目的整体安装所需的土建、强电、预埋预留、破拆恢复、设备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3日到 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东马路138号新世界广场商务中心402
方式:(1)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东马路138号新世界广场商务中心4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东马路138号新世界广场商务中心4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29000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哈尔滨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账 号:18010000001525847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8号
联系方式:022-86512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东马路138号新世界广场商务中心402
联系方式:022-60866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2-60866713
天津亨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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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设备,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