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2021年汾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苏州裕信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84032700130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21年汾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40327001307 | 项目名称 | 2021年汾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840327001307006001a; | 标段名称 | 2021年汾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1年汾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E3205840327001307006001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汾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2021]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裕信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汾湖高新区 2.2工程规模:最大管径 300mm 2.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排水管铺设、大型土石方等 2.4监理服务期: 2021年7月9日-2022年1月4日共18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为9681.09287万元,监理费约188.981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3.8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2019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注:未参加2019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的,视作B级)。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吴住建规[2018]2 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年6月30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7月0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 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芦莘大道11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钱万刚 电 话: 0512-6313576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裕信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花园路2518号鼎盛银座商务楼413室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张军 电 话:051266366165、1811473100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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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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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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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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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1年汾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E3205840327001307006001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汾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2021]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裕信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汾湖高新区 2.2工程规模:最大管径 300mm 2.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排水管铺设、大型土石方等 2.4监理服务期: 2021年7月9日-2022年1月4日共18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为9681.09287万元,监理费约188.981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3.8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2019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注:未参加2019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的,视作B级)。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吴住建规[2018]2 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年6月30日17:00时前 。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7月0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 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芦莘大道11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钱万刚 电 话: 0512-6313576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裕信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花园路2518号鼎盛银座商务楼413室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张军 电 话:051266366165、1811473100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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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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