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呼和浩特市园林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11,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本级城市绿道建设工程景观桥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内蒙古弘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呼和浩特市园林项目综合服务中心,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21]-工程-公开-0296,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1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21]-工程-公开-0296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本级城市绿道建设工程(景观桥建设)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园林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政府投资100%,自筹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4427.0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本级城市绿道建设工程(景观桥建设)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招标内容:建设跨小黑河景观桥两座,分别为一号桥和三号桥,一号桥分A、B两条支线,A线总长约260米,桥宽3米;B线总长约211米,桥宽2米;三号桥长约378米,桥面3至4米变宽。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地质勘探、防洪影响评价、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包括内容:
(1)勘察设计:地勘、防洪影响评价、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如有)、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2)施工: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以及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实施全过程监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呼公资交字[2021]-工程-公开-0296-01 |
呼和浩特市本级城市绿道建设工程(景观桥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 |
必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120日历天 |
4198.85 |
建设跨小黑河景观桥两座,分别为一号桥和三号桥,一号桥分A、B两条支线,A线总长约260米,桥宽3米;B线总长约211米,桥宽2米;三号桥长约378米,桥面3至4米变宽。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地质勘探、防洪影响评价、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包括内容: (1)勘察设计:地勘、防洪影响评价、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如有)、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2)施工: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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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公资交字[2021]-工程-公开-0296-02 |
呼和浩特市本级城市绿道建设工程(景观桥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120日历天 |
72.36万元 |
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实施全过程监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企业。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在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注意:必须在同一电脑上,先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然后联合体成员再报名。
(二)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本级城市绿道建设工程(景观桥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
注册资金无限制
呼和浩特市本级城市绿道建设工程(景观桥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注册资金无限制
(三)其他要求: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2、项目总负责人: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
4、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需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1、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
注:
1、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但若兼职则至少满足上述兼岗的资格要求;
2、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为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缴纳的6个月(2020年6月之后任意不少于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景观或景观桥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4、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业绩证明要求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联合体投标的,需牵头人提供满足上述规模和时间要求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中标业绩的,必须也是牵头人单位);
6、信誉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近3年(近3年指2018年6月以来)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呼和浩特市住建委列入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6)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二)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http://ggzy.huhhot.gov.cn/hsweb/
(三)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四)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三)售价:施工标段1500元/每标段,监理标段1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登录‘呼和浩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参加开标。
八、其他说明
1.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登录时使用呼和浩特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CA锁。
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手册可以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ggzy.huhhot.gov.cn)——下载中心——使用手册”栏目下载查看,请及时关注。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电话:0471-5985127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园林项目综合服务中心(盖章) 地址:呼和浩特市丝绸之路公园C区 联系人:张婷 电话:0471-4103192 邮 编:/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文苑大厦 A 座 1802 室 联系人:霍如霞、高赟 电话:15047870130、18748162681 邮 编:010010 传 真:/ 电子邮件:nmghxd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