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3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沭阳县2020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沭阳县李恒镇柴米河桥、十字街...,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沭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963,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沭阳县2020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3963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2020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3963006001 | 标段名称 | 沭阳县李恒镇柴米河桥、十字街道新河桥建设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4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沭阳县2020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沭阳县李恒镇柴米河桥、十字街道新河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李恒镇柴米河桥、十字街道新河桥建设工程 已由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以 沭发基【2020】44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沭阳县交通运输局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沭阳县李恒镇、十字街道境内 2.2 项目规模: 十字街道新河桥,原桥全长57米,宽12.5米,改造后全长164.43米,宽25.5米,按公路Ⅰ级标准建设,上部结构形式为板梁+箱梁; 李恒镇柴米河桥,原桥全长68米,宽7米,改造后全长406.18米,宽12米,按公路Ⅰ级标准建设,上部结构形式为系杆拱桥;项目总投资约8316万元。 2.3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年。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沭阳县李恒镇柴米河桥、十字街道新河桥建设工程 招标内容:施工范围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及接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按规定交付工程资料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316万元。 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每标段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法定代表人不作要求),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3.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除外)。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 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 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 地址:沭阳县康平路2号(建设大厦8 楼)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联系人:潘卫宏 联系人:严星 电话:13951525150 电话:15371362089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本项目为远程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时间为项目的开标时间。 8.3本次投标预约(登记)采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 同时进行预约登记,(网上全天登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登记。若未同时在两个平台预约登记,视为预约登记失败,作无效标处理。 具体预约(登记)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登记)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4)预约(登记)结果以网上预约(登记)为准(须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预约登记),投标人预约(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31日9:00至 2021年6月4日17:30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24日9:30 8.4除投标文件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承诺书四个承诺书可不采用电子签章外,投标文件其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2021年5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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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沭阳县2020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沭阳县李恒镇柴米河桥、十字街道新河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李恒镇柴米河桥、十字街道新河桥建设工程 已由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以 沭发基【2020】44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沭阳县交通运输局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沭阳县李恒镇、十字街道境内 2.2 项目规模: 十字街道新河桥,原桥全长57米,宽12.5米,改造后全长164.43米,宽25.5米,按公路Ⅰ级标准建设,上部结构形式为板梁+箱梁; 李恒镇柴米河桥,原桥全长68米,宽7米,改造后全长406.18米,宽12米,按公路Ⅰ级标准建设,上部结构形式为系杆拱桥;项目总投资约8316万元。 2.3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年。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沭阳县李恒镇柴米河桥、十字街道新河桥建设工程 招标内容:施工范围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及接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按规定交付工程资料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316万元。 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每标段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法定代表人不作要求),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3.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除外)。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 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 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 地址:沭阳县康平路2号(建设大厦8 楼)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联系人:潘卫宏 联系人:严星 电话:13951525150 电话:15371362089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本项目为远程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时间为项目的开标时间。 8.3本次投标预约(登记)采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 同时进行预约登记,(网上全天登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登记。若未同时在两个平台预约登记,视为预约登记失败,作无效标处理。 具体预约(登记)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登记)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4)预约(登记)结果以网上预约(登记)为准(须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预约登记),投标人预约(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31日9:00至 2021年6月4日17:30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24日9:30 8.4除投标文件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承诺书四个承诺书可不采用电子签章外,投标文件其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2021年5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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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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