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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九台区2020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程
2021-05-30 12:10:5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长春-九台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5.28 截止时间:  2021-6-23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30,截止日期:2021-6-23,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九台区2020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所属区域:吉林-长春-九台,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编号:JJY-2021-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2020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JY-2021-5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2020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2020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程已由长九发改审批字[20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JY-2021-5

2.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0年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九台区境内。

4.招标控制价:187.0419万元。

5.招标范围:涵洞工程、标志标牌、护栏、振动减速标线、道口标注、减速带。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8月4日。

7.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3.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总工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并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或未按要求查询的均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查询最短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2055号

联系人: 宋清晨   

联系电话:1874412582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九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 座18 楼

联系人:王霈筠

联系方式:0431-81616288

3.监督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关键字:公路,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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