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084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0842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0842001004; | 标段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SRT6-14-2标;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17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1.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8]116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6号线31个车站、7号线25个车站、8号线28个车站的车站公共区及车站地面附属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5707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6号线:2022年10月30日至2024年5月28日 7号线:2022年10月3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8号线:2022年10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4)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最新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无法出具意见视为财务状况不良); (3)申请人2016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供货合同数量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笔供货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花岗岩石材的工程供货业绩(不含分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且合同的采购方须为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4)投标人须是持有天然花岗岩矿山采矿权人对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的石材生产厂家,或自身拥有天然花岗岩矿山(全资、参股、子公司均可)的石材生产厂家,但一个采矿权人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各标段投标,否则同时取消投标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 (7)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9:30至2021年6月1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现场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原件和样品的时间、地点: 时间:开始时间:2021/6/17上午08:30:00;截止时间:2021/6/17上午09:30:00,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链接http://ggzy.suzhou.gov.cn/szzyjy/tzgg/201707/c95d7317f5534df7ae1a3005dde8fd4a.shtm(只需注册后上传诚信承诺书验证通过即可,无需办理CA激活))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原件或样品,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且同时递交样品的才被视为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成功。
七、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 苏州轨道交通6号线(苏州新区火车站~新庆路)整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起于高新区苏州新区站,从西北部穿越古城区至东南部,经高新区、姑苏区、工业园区,串联了沪宁城际苏州新区站、金阊新城、虎丘、平江新城、古城、苏州大学、苏州CBD、金鸡湖、园区体育中心、通苏嘉城际苏州东站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强化了金鸡湖东西两岸之间的联系,并加强了对古城的服务,是城市东西向穿越古城及金鸡湖的重要客流通道,同时也是城际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线路全长36.12km,全部为地下线,设31座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19km,最大站间距4.34km,为李公堤西站至中塘公园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0m,为悬桥巷站至临顿路站区间。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莫阳~红庄)北起南天成路与御窑路路口东侧的莫阳站,沿途经过相城高铁新城、澄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湖西CBD、吴中经济开发区,终点与已建4号线主、支线接轨站红庄站衔接。7号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连接了相城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全线与多条线路换乘,是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路;串联高铁苏州北站、高铁新城、相城区核心区、园区湖西核心区、娄葑、吴中区中心、越溪、吴中太湖新城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是古城东侧重要的南北客流通道,强化了湖西核心区(CBD)与高铁新城、太湖新城与之间的联系,也是高铁苏州北站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主要经过新区、姑苏区、相城区,止于工业园区车坊。串联了新区枫桥片区、姑苏区金阊新城、相城区阳澄湖发展轴、园区跨塘城铁片区、园区城铁站、中央商务区、金鸡湖东岸居住区、科研教育片区及南部车坊居住区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与3号线在线网中构成“组合环”,是改善中心区网格状线网的换乘条件,强化线网的整体性,提高古城区外围西部、北部与东部出行效率的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加密线。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 (二)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上自行下载); (2)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及采矿权人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及投标人与采矿权人所属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工商登记内档或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6年以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供货合同数量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笔供货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花岗岩石材的工程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样品除外)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袋(一正二副,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投标申请人申请多个标段投标的,可提交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即可,但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所申请标段。 (3)拟投天然花岗石样品(无论资审是否合格,所递交样品均不退回) 投标申请人必须将样品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8:30~9:30递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逾期不予接收),由苏州市苏州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签收。
样品需按上述要求递交(申请多个标段投标的,只需提供1套样品即可),投标样品应加贴标签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样品名称。标签统一贴在样品的右上方,标签面积不宜超过样品面积的四分之一。样品无需封装。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第一阶段(专家评审阶段)所递交样品将作为资格审查第二阶段(现场考察阶段)招标人现场考察的依据。 投标申请人未按时按要求递交样品或者递交的样品被评审委员会判定为与招标要求的花型不属同类型,则第一阶段(专家评审阶段)符合性、完整性审查不合格。 (三)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天退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及采矿权人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及投标人与采矿权人所属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工商登记内档或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的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采矿许可证应能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采矿权登记信息查验中进行查询,并在有效期内。) 3)2016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供货合同数量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笔供货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花岗岩石材的工程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四)招标人将在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后对申请人的矿源地、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石材花型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即第二阶段资格审查,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明确加工地及矿源地(如矿源地不止1个的,需指定1个与招标样品要求最接近的矿源地,以便招标人现场考察)。如因投标申请人原因未能对矿源地等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则视为资格预审第二阶段(现场考察阶段)符合性、完整性审查不合格。现场考察后如花型判定符合招标要求,则招标人将对申请人的样品取样送检,送样检测(检测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执行,检测指标包括体积密度、吸水率)如不合格,则视为第二阶段(现场考察阶段)符合性、完整性审查不合格。同时,招标人还将现场取样,作为评标阶段评审委员会打分的依据。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专家评审阶段),评审工作主要包括相关原件核查、递交样品花型比对;第二阶段(现场考察阶段)(含送样检测),评审工作主要包括矿源地现场考察、第一阶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取样送检。 1)每一标段若通过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8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重发一次公告后,若通过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5家)时,招标人将组织对通过符合性、完整性评审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若通过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多于8家(含8家),招标人将组织对通过符合性、完整性评审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 2)每一标段若通过第二阶段资格预审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多于5家(含5家),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 (六)本项目分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自行选择1~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果某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报价最高的标段中标人,其余标段由该标段第二名中标。以此类推。 (七)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和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共计6个标段,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且优先中开评标时间早的线路标段。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提供拟采用花岗石样品照片,请各投标人自行比对。(如有需要可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912办公室现场查看样品)。 (九)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十)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栋9楼 联系人:王娟、周蕾 传真:0512-65160659 电话:0512-65160650 E-Mail:zhoulei@jocite.com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郑俊 电话:0512-69899999-9166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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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1.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8]116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6号线31个车站、7号线25个车站、8号线28个车站的车站公共区及车站地面附属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5707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6号线:2022年10月30日至2024年5月28日 7号线:2022年10月3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8号线:2022年10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4)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最新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无法出具意见视为财务状况不良); (3)申请人2016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供货合同数量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笔供货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花岗岩石材的工程供货业绩(不含分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且合同的采购方须为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4)投标人须是持有天然花岗岩矿山采矿权人对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的石材生产厂家,或自身拥有天然花岗岩矿山(全资、参股、子公司均可)的石材生产厂家,但一个采矿权人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各标段投标,否则同时取消投标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 (7)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9:30至2021年6月1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现场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原件和样品的时间、地点: 时间:开始时间:2021/6/17上午08:30:00;截止时间:2021/6/17上午09:30:00,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链接http://ggzy.suzhou.gov.cn/szzyjy/tzgg/201707/c95d7317f5534df7ae1a3005dde8fd4a.shtm(只需注册后上传诚信承诺书验证通过即可,无需办理CA激活))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原件或样品,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且同时递交样品的才被视为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成功。
七、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 苏州轨道交通6号线(苏州新区火车站~新庆路)整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起于高新区苏州新区站,从西北部穿越古城区至东南部,经高新区、姑苏区、工业园区,串联了沪宁城际苏州新区站、金阊新城、虎丘、平江新城、古城、苏州大学、苏州CBD、金鸡湖、园区体育中心、通苏嘉城际苏州东站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强化了金鸡湖东西两岸之间的联系,并加强了对古城的服务,是城市东西向穿越古城及金鸡湖的重要客流通道,同时也是城际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线路全长36.12km,全部为地下线,设31座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19km,最大站间距4.34km,为李公堤西站至中塘公园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0m,为悬桥巷站至临顿路站区间。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莫阳~红庄)北起南天成路与御窑路路口东侧的莫阳站,沿途经过相城高铁新城、澄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湖西CBD、吴中经济开发区,终点与已建4号线主、支线接轨站红庄站衔接。7号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连接了相城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全线与多条线路换乘,是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路;串联高铁苏州北站、高铁新城、相城区核心区、园区湖西核心区、娄葑、吴中区中心、越溪、吴中太湖新城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是古城东侧重要的南北客流通道,强化了湖西核心区(CBD)与高铁新城、太湖新城与之间的联系,也是高铁苏州北站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主要经过新区、姑苏区、相城区,止于工业园区车坊。串联了新区枫桥片区、姑苏区金阊新城、相城区阳澄湖发展轴、园区跨塘城铁片区、园区城铁站、中央商务区、金鸡湖东岸居住区、科研教育片区及南部车坊居住区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与3号线在线网中构成“组合环”,是改善中心区网格状线网的换乘条件,强化线网的整体性,提高古城区外围西部、北部与东部出行效率的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加密线。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 (二)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上自行下载); (2)附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及采矿权人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及投标人与采矿权人所属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工商登记内档或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6年以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供货合同数量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笔供货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花岗岩石材的工程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样品除外)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袋(一正二副,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投标申请人申请多个标段投标的,可提交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即可,但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所申请标段。 (3)拟投天然花岗石样品(无论资审是否合格,所递交样品均不退回) 投标申请人必须将样品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8:30~9:30递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逾期不予接收),由苏州市苏州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签收。
样品需按上述要求递交(申请多个标段投标的,只需提供1套样品即可),投标样品应加贴标签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样品名称。标签统一贴在样品的右上方,标签面积不宜超过样品面积的四分之一。样品无需封装。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第一阶段(专家评审阶段)所递交样品将作为资格审查第二阶段(现场考察阶段)招标人现场考察的依据。 投标申请人未按时按要求递交样品或者递交的样品被评审委员会判定为与招标要求的花型不属同类型,则第一阶段(专家评审阶段)符合性、完整性审查不合格。 (三)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天退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及采矿权人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及投标人与采矿权人所属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工商登记内档或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的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采矿许可证应能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采矿权登记信息查验中进行查询,并在有效期内。) 3)2016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供货合同数量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笔供货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花岗岩石材的工程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四)招标人将在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后对申请人的矿源地、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石材花型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即第二阶段资格审查,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明确加工地及矿源地(如矿源地不止1个的,需指定1个与招标样品要求最接近的矿源地,以便招标人现场考察)。如因投标申请人原因未能对矿源地等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则视为资格预审第二阶段(现场考察阶段)符合性、完整性审查不合格。现场考察后如花型判定符合招标要求,则招标人将对申请人的样品取样送检,送样检测(检测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执行,检测指标包括体积密度、吸水率)如不合格,则视为第二阶段(现场考察阶段)符合性、完整性审查不合格。同时,招标人还将现场取样,作为评标阶段评审委员会打分的依据。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专家评审阶段),评审工作主要包括相关原件核查、递交样品花型比对;第二阶段(现场考察阶段)(含送样检测),评审工作主要包括矿源地现场考察、第一阶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取样送检。 1)每一标段若通过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8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重发一次公告后,若通过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5家)时,招标人将组织对通过符合性、完整性评审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若通过第一阶段资格预审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多于8家(含8家),招标人将组织对通过符合性、完整性评审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 2)每一标段若通过第二阶段资格预审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多于5家(含5家),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 (六)本项目分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自行选择1~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果某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报价最高的标段中标人,其余标段由该标段第二名中标。以此类推。 (七)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和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站装修天然花岗石采购项目共计6个标段,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且优先中开评标时间早的线路标段。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提供拟采用花岗石样品照片,请各投标人自行比对。(如有需要可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912办公室现场查看样品)。 (九)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十)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栋9楼 联系人:王娟、周蕾 传真:0512-65160659 电话:0512-65160650 E-Mail:zhoulei@jocite.com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郑俊 电话:0512-69899999-9166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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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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