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城北新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12包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5-25 13:41:0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5.24 截止时间:  2021-06-16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5,截止日期:2021-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2021年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城北新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12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编号:xsj20210521012,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开标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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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城北新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12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10521012

项目名称:2021年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城北新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12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40000

最高限价(元):13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1年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城北新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12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放大胃镜、放大肠镜、内镜存储柜、内镜检查床
备注:国产:内镜存储柜、内镜检查床;进口:放大胃镜、放大肠镜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8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或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的生产许可证明);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许可),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③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管理相关证明(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备案证明),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证明)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本项目设备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缴纳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3、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加盖公章)、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进口产品提供)一份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或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复印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索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招标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政府拨付的专项债,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政府拨付的专项债资金无法到位,则该采购项目取消。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地 址:天山区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18999925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

联系方式:13201239203、17699910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候永康、春生

电 话:13201239203、17699910892

4.财政监督电话:0991-2822689


关键字:医疗,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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