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渠南路快速通道土地平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新郑,所属行业分类:土地平整,招标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1-44,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申请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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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渠南路快速通道土地平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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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1-44 | ||||||||||||||||
2、项目名称:渠南路快速通道土地平整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7,744,602.65元 | ||||||||||||||||
最高限价:17744602.6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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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招标内容: 一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崔垌社区、郑堡社区土地平整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5.5工期:40日历天/标段 5.6质量要求:合格 5.7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8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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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标段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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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新郑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自有或能够租赁的新能源车车辆证明。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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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5月18日 至 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 ||||||||||||||||
3.方式:3.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细内容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主体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3.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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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6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6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260000.00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整); 1.2缴纳日期: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8日0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1.3缴纳方式: 1.3.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一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53234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0048 二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53235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10044701000049 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称和银行账号一致。 1.3.2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1.4 保证金退还规定。详细内容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保证金业务办理指南。 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5日。 3、二标段的报价实行投标优惠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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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滨湖路与祥和路交叉口往西北约100米 | ||||||||||||||||
联系人:沈先生 | ||||||||||||||||
联系方式:1360867780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1308号 | ||||||||||||||||
联系人:何女士 | ||||||||||||||||
联系方式:1394933502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 ||||||||||||||||
联系方式:1394933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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