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5,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大渡口区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第二次,所属区域:重庆-大渡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重庆招标釆购,采购业主: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6月,长江文化艺术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审议并入库,重钢片区规划按照新版规划进行调整完成。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第二次),招标人为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
2.2项目概况:招标人委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对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的重钢炼铁厂地块原址场地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评估面积约432亩。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评审通过的风险评估报告,该地块采集的部分土壤样品中砷、镉、铅、镍、汞、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蔥的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和锌的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固体废物样品浸出液中六价铬、砷、铬、铅、汞、镍、铜、锰、锌、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相关标准限值,同时也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隈值,判定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部分浅层滞水样品中锰的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1类水质标准限值。经过风险评估,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该地块土壤中砷、镉、铅、镍、汞、锰、锌、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h]蒽的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该地块为非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不具有工业或农业用水功能,风险评估表明,地下水中锰的风险可接受。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受污染土壤的面积约45990平方米,受污染土壤方量约205080立方米,地块内遗留的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107250立方米。预估投资金额约为2.5亿元。
2.3服务期:效果评估服务期与本项目治理工期同步,暂定88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污染土壤处置完成、通过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且取得批复文件止。在修复施工单位完成优先修复道路部分污染土壤开挖处置,基坑达到效果评估条件后,10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并形成阶段性报告。
2.4招标范围
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2018版)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第二次)进行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包括场内和场外),直至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意见书且移出污染名录。主要包含工作:
2.4.1现场勘查,结合场地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施工单位编制的修复技术方案,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和政策要求编制效果评估采样方案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4.2根据采集方案,按要求采集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等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样品,保证样品的有效性。
2.4.3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样品需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分析检测送检样品中的目标污染物,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手段保证样品分析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2.4.4将检测结果与修复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若不满足修复目标,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2.4.5按要求及时对修复或风险管控后的污染土壤、石块、地表水、底泥、地下水和基坑等进行效果评估,形成有效的阶段性成果资料,达到回填标准,为场地周转提供支持。
2.4.6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复工程概况、修复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效果、场内修复效果评估、场外处置效果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后期环境监管建议等。
2.4.7效果评估报告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书并移出污染名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类业绩。
3.3投标人2018年、2019年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特别约定
3.5.1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包含重钢焦化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第二次)两个项目。
3.5.2投标人可以配备完全不同的项目管理团队同时对两个项目投标,两个项目均可中标。
3.5.3投标人同一项目管理团队可以同时对两个项目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原则:如同一项目管理团队在两个项目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确定为投标报价金额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由该项目中的投标人顺次递补。
3.5.4若投标人为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设计及施工、监理的中标单位则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5.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异议、投诉处理中被取消中标资格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年5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年5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公布的为准或见当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幕显示内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信达国际D栋17楼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3-6315115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釆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3-67706145
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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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180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2256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1082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085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49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