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2021年洛宁县小界乡李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洛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2021-04-34,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洛宁县小界乡李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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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4-34 | |||||||||||
2、项目名称:2021年洛宁县小界乡李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56,135.17元 | |||||||||||
最高限价:856135.1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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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洛宁县小界乡李原村;主要包含水源工程、配水管网工程、供水站工程、供电线路、其他工程等。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人员社保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20年7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7)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7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信用查询: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10)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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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 至 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 |||||||||||
3.方式: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电话:洛宁县财政局 0379-66231378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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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洛宁县小界乡鞍桥山乡政府院内 | |||||||||||
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61520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正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芳林大厦1302室 | |||||||||||
联系人:朱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29071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32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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