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0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枣庄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所属区域:山东-枣庄-中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电力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电力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 计划工期:40天 招标范围:S515枣薛线市中区营子至京台高速段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4099.14440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及10KV配网不停电作业服务资质,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3 财务要求: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齐全; 3.4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项2018年以来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以上的电力迁改施工业绩; 3.5 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 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1)拟投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不少于一个年度社会保险的证明。项目管理人员分工及数量配置应符合现行主管部门规定。(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现行施工规范要求,配备合理。(3)其他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领取。 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招标文件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z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www.zzggzy.com)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CA 证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5 月21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文件应递交至枣庄市民服务中心北2 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说明 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投标人须遵守枣庄市疾控部门的防控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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