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27,截止日期:2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吴中区光福镇防洪工程-光福镇区南部片区防洪工程;,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中区,所属行业分类:防洪工程,招标代理: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1048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吴中区光福镇防洪工程-光福镇区南部片区防洪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10485 | 项目名称 | 吴中区光福镇防洪工程-光福镇区南部片区防洪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10485001001; | 标段名称 | 吴中区光福镇防洪工程-光福镇区南部片区防洪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4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5月8日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公告信息 |
吴中区光福镇防洪工程-光福镇区南部片区防洪工程 (招标编号:SDJ.CL2021-31-01) 招标公告 1.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水利水务管理服务站的 吴中区光福镇防洪工程-光福镇区南部片区防洪工程 已经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新建3座闸站,分别为上淹河闸站(闸净宽10米,泵站流量4m3/s)、半夜浜闸站(闸净宽6米,泵站流量4m3/s)、下绞浜闸(闸净宽6米)。 (3) 工期:22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
(11)企业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具有闸门单孔净宽6米及以上和单机流量2m3/s及以上相关业绩,闸门和水泵业绩可以分属两个合同项目),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五年指2016年5月至今,以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上明确的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
(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量化打分: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小于等于9家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满分的全部入围,如果满分单位未满9家的,按得分顺序确定前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最后一名入围单位得分有并列,则也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详见附表。
7、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7.1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7.2网上报名报名地点: http://www.szzyjy.com.cn/
7.3 报名时间和领取排泥场证明材料样板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1年5月6日下午17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电子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8日10时15分。
7.4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正处于过渡期,电子资审文件、书面资审文件必须同时提交。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正本,资审现场提交的纸质资审文件为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系统有问题时,以书面资审文件为准。
7.5请申请人于2021年5月8日下午13:15前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资格预审室二递交书面资审文件(备用)。逾期递交书面资审文件的申请人资审不通过。
8、递交书面资审文件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证书的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可查信息;(4)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具有单孔闸门净宽6米及以上和单机流量2m3/s及以上相关业绩,闸门和水泵业绩可以分属两个合同项目),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五年指2016年5月至今,以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上明确的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
(6)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格式请联系代理公司后领取,领取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含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建设单位会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联系现场踏勘排泥场。
(7)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要求的资料复印件。
(8)所有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所有材料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递交资审材料。封袋封面注明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上述(1)~(7)资审资料无需原件核验。上述(6)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在书面资审材料中一并封袋,书面资审材料中不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的,资审不通过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与报名时投标报名表中的一致,如不一致须携带相关材料于开标前五天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审核备案。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10、招标人地址: 招标联系人: 传真: 电话: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综合服务楼四楼东侧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苏招E0367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4/27 至2020/5/7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光福水利水务管理服务站 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7日 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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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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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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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吴中区光福镇防洪工程-光福镇区南部片区防洪工程 (招标编号:SDJ.CL2021-31-01) 招标公告 1.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水利水务管理服务站的 吴中区光福镇防洪工程-光福镇区南部片区防洪工程 已经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新建3座闸站,分别为上淹河闸站(闸净宽10米,泵站流量4m3/s)、半夜浜闸站(闸净宽6米,泵站流量4m3/s)、下绞浜闸(闸净宽6米)。 (3) 工期:22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
(11)企业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具有闸门单孔净宽6米及以上和单机流量2m3/s及以上相关业绩,闸门和水泵业绩可以分属两个合同项目),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五年指2016年5月至今,以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上明确的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
(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量化打分: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小于等于9家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满分的全部入围,如果满分单位未满9家的,按得分顺序确定前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最后一名入围单位得分有并列,则也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详见附表。
7、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7.1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7.2网上报名报名地点: http://www.szzyjy.com.cn/
7.3 报名时间和领取排泥场证明材料样板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1年5月6日下午17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电子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8日10时15分。
7.4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正处于过渡期,电子资审文件、书面资审文件必须同时提交。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正本,资审现场提交的纸质资审文件为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系统有问题时,以书面资审文件为准。
7.5请申请人于2021年5月8日下午13:15前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资格预审室二递交书面资审文件(备用)。逾期递交书面资审文件的申请人资审不通过。
8、递交书面资审文件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证书的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可查信息;(4)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具有单孔闸门净宽6米及以上和单机流量2m3/s及以上相关业绩,闸门和水泵业绩可以分属两个合同项目),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五年指2016年5月至今,以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上明确的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
(6)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0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格式请联系代理公司后领取,领取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含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建设单位会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联系现场踏勘排泥场。
(7)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要求的资料复印件。
(8)所有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所有材料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递交资审材料。封袋封面注明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上述(1)~(7)资审资料无需原件核验。上述(6)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在书面资审材料中一并封袋,书面资审材料中不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的,资审不通过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与报名时投标报名表中的一致,如不一致须携带相关材料于开标前五天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审核备案。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10、招标人地址: 招标联系人: 传真: 电话: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综合服务楼四楼东侧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苏招E0367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4/27 至2020/5/7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光福水利水务管理服务站 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7日 资格预审评审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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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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