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洪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23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5232 | 项目名称 | 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5232001001 | 标段名称 | 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4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4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23200100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2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 1.2 工程规模: 为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周边生物多样性,提升该段对外景观效果。 主要建设内容为: 绿化工程:主要栽值朴树B2 15株、榉树B 63株、银杏174株、流苏42株、垂柳366株等苗木;草坪251386平方米,矮生百慕大与多年生黑麦草混合草皮满铺,新建沥青路、公厕等,路灯、监控等。绿化面积约197353.76平方米。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51171052.46元。 1.3 工 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管养标准执行《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分级标准》中二级标准,该标准中无相关管养要求的,执行《泗洪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中二级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3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10%;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 5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绿化管养期:两年)。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4.3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景观专业、绿化林业;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4.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4.1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水系景观绿化工程且绿化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 注:(1)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业绩要求的,视为未提供。 (2)时间、金额(如不一致时)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如有建设单位的名称、施工单位的名称、工程名称前后不一致的,请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面积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其他材料无效。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5其他条件: 4.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4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5.5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5.6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7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有骗取中标、串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单位参与投标。 4.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2日 09:00至2021年04月27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8.联系方式
2021年04月2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23200100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已经洪发改投资发(202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 1.2 工程规模: 为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周边生物多样性,提升该段对外景观效果。 主要建设内容为: 绿化工程:主要栽值朴树B2 15株、榉树B 63株、银杏174株、流苏42株、垂柳366株等苗木;草坪251386平方米,矮生百慕大与多年生黑麦草混合草皮满铺,新建沥青路、公厕等,路灯、监控等。绿化面积约197353.76平方米。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51171052.46元。 1.3 工 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管养标准执行《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分级标准》中二级标准,该标准中无相关管养要求的,执行《泗洪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中二级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量完成3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10%;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 5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绿化管养期:两年)。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两河三堤东堤(山河路-莲河路)生态廊道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4.3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景观专业、绿化林业;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4.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4.1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水系景观绿化工程且绿化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 注:(1)业绩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业绩要求的,视为未提供。 (2)时间、金额(如不一致时)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如有建设单位的名称、施工单位的名称、工程名称前后不一致的,请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面积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其他材料无效。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5其他条件: 4.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4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5.5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5.6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7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有骗取中标、串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单位参与投标。 4.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2日 09:00至2021年04月27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8.联系方式
2021年04月2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