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区自来水总公司第一、第二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潮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区自来水总公司第一、第二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区自来水总公司第一、第二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项目由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潮阳发改综[2020]57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潮阳区新增地方债券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区级自筹。招标人为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汕潮阳府办复函[2020]166号要求,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并经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以潮阳水审[2021]8号文件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区自来水总公司第一、第二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工程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棉北街道。
(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DN600原水输水管从河溪水库现有DN1000原水管接出至新铺水库上游海岩寺旁现状原水输水管道,管道设计流量为0.382m3/s,管线长4799.18m;新建DN800原水输水管从河溪水库现有DN1000原水管接出至第二水厂的原水输水管道,管道设计流量为0.382m3/s,管线长7430.16m;重建河溪原水加压泵站,泵站设计供水流量为1375m3/h,安装两台水泵(一用一备),装机容量为264KW。本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2263.62万元。
2.2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3计划工期:①勘察工期:勘察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②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在完成勘察后30日历天完成;③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⑴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⑵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引调水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
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⑸勘察单位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名外,另配备现场勘察代表(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1名;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⑹设计单位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名外,另配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1名、现场设计代表(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1名;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⑺拟派施工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安全员。
⑻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名外,另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1名、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名,且均已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或资格证书;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且均已取得水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上述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在投标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各不超过1家)。
3.3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施工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否则引起无法登记的情况时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已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投标登记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施工负责人到场投标登记,请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
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汕头市水务局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54-89392218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潮海路口岸综合大楼八楼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20-61078085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4楼
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区自来水总公司第一、第二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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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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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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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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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应提交)、投标人声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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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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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如为联合体,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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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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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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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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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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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可扫描的二维码或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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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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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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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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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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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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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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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任本工程现场勘察代表、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单位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的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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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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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相应的职称证或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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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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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以上所有人员(除法定代表人)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电话及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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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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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已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7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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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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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首页,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所涉及到的人员职称证,在投标登记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进行核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均有权不接受投标登记。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区自来水总公司第一、第二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负责工程勘察;***:负责施工图设计;***:负责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潮阳区供水直抄到户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区自来水总公司第一、第二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的处罚期内。
3.本公司保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本公司保证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列入广东省水利厅诚信体系不良信用登记。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投标人申请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