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设计招标
所属区域: | 陕西-西安-阎良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4.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10,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西安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设计招标,所属区域:陕西-西安-阎良区,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进场登记号: YL2120223
工程名称: 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单位: 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95822平万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229 平方米(安置住宅、商业裙楼及公建配套共10栋),地下建筑面积约67593平方米。完成配套的道路、绿化、室外给排水、采暖、照明、电气等工程。新建安置房1056套,五种结构户型面积为65㎡、89 ㎡、95㎡、122㎡、135㎡。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筑师一级]
资格审查形式: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7家)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备案,招投标资格为有效状态且无不良记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确认开始时间: 0001.07.22 00:00:00
确认结束时间: 2021.02.08 00:00:00
确认地点: 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分平台;西安市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分平台
联系人: 李云
联系电话: 029-86674688
详细内容: 1、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2月 3 日至2021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在西安市凤城七路明丰国际22层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0元整。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关键字:安置房,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