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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2021-04-04 01:00:4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增城 招标业主/代理: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4.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所属区域:广东-广州-增城,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2608289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82653148,1810021928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西山村黄泥塘,增江大道西侧、光明东路侧,紧邻莱茵幼儿园地块。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智慧机械立体停车库,立体车库采用升降横移设备,车库规模为336个车位,为一栋单体建筑,地上6层,占地990㎡,建筑高度13.65米,总建筑面积为5940㎡。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机械立体停车库及整体室外工程等。(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20216月30日前完工验收。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内容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补勘、方案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现场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

2.1.1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补勘等勘察工作。

2.1.2勘察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修改、配合报建、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及概算(达到施工图预算深度)、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3. 建设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1588.94万元,招标控制价:¥1452.84万元,包括建安费1353.20万元,设计费40.94万元,勘察费5.52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6.90万元,预备费46.28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有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1年4300时00分至2021年4月23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从20214月23日1000分至2021年4月23日 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214月23日11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表中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4.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③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联合体则由担任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担任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5.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近5年(2016年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金额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管理机构官方网站确认,如果不确认的,中标通知书须业主单位盖章确认。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一)、(二)、(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备供应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9.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设备以承接设备供应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则要求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11.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26082890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民乐路201401

十七、本公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其它

1.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

2.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

3.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2中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3.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业主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增城黄泥塘立体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注: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

 

 

 

                                签订日期:               





附件: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招标人声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申请公函.pdf

资金证明.pdf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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