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下村小学拆除重建暂定名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全过程设计,所属区域:广东-深圳,所属行业分类:拆除,招标代理: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标编号:2020-440309-47-01-01005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下村小学拆除重建(暂定名)工程
项目编号:2020-440309-47-01-01005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下村小学拆除重建(暂定名)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全过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0-440309-47-01-010055002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下村小学拆除重建(暂定名)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全过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03-29 09:00 至 2021-04-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03-3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03-3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投标人请按照上述报名条件中的要求,将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制成*.SJBMZ (投标报名文件),并于报名结束时间前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上递交投标报名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文件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投标联合体格式见附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徐工
办公电话:8821251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响立
办公电话:2511388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20-440309-47-01-010055002001
标段名称:下村小学拆除重建(暂定名)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全过程设计
受理报名时间:2021-03-29 09:00至2021-04-02 18:00
招标部分估价:531.7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下村小学位于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地处思源路与富利路交叉口西南侧,总占地面积11388.6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0班小学(1350学位),通过拆除重建方式对学校各类教学用房及运动设施予以补充完善。拆除总建筑面积9023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338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必配校舍用房、选配校舍用房、停车设施及设备用房等。项目总投资21533.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840.87万元。
招标范围:其他: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设计及竣工图编制,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消防、人防、建筑智能化、园林景观、用水节水报告编制、道路(包括开设路口)、标识系统、燃气、市政管线接驳、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竣工结算等以及该项目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前期各项报审配合、施工配合和结算审计配合)。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18589 万元
工程地址: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地处思源路与富利路交叉口西南侧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无资质要求(不限境内、外企业),但只能承担方案创意设计工作。 (2)联合体单位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3)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建筑或结构或城市规划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投标报名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无排序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入围的投标人,定标委员会通过直接票决定标后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排序第二和第三的两家单位获得投标方案设计补偿费各8万元,共计16万元(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历天内凭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付清,该补偿费已包含在设计费总款中)。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下村小学位于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地处思源路与富利路交叉口西南侧,总占地面积11388.6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0班小学(1350学位),通过拆除重建方式对学校各类教学用房及运动设施予以补充完善。拆除总建筑面积9023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338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必配校舍用房、选配校舍用房、停车设施及设备用房等。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企业资质(资格)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建筑或结构或城市规划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指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无
其他:投标报名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报名文件将不予受理(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近3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回避的投标单位。 4、联合体协议(若有)不满足本公告中的联合体要求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投标人请按照上述报名条件中的要求,将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制成*.SJBMZ (投标报名文件),并于报名结束时间前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上递交投标报名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文件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投标联合体格式见附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
公告附件-联合体协议书.docx |
2021-03-26 15: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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