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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康县人民检察院诉讼和专业技术用房大中修建设项目
2021-03-25 12:51:2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临沧-镇康县 招标业主/代理: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2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临沧诉讼和专业技术用房大中修建设项目,所属区域:云南-临沧-镇康县,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诉讼和专业技术用房大中修建设项目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诉讼和专业技术用房大中修建设项目e44f9b32-1653-43d2-884e-69bfcdabcb60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44f9b32-1653-43d2-884e-69bfcdabcb60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51万元,实际招标金额详见招标控制价e44f9b32-1653-43d2-884e-69bfcdabcb6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3-25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3-31 18:00
备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cggzyj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31日18时00分登陆“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经办人: 李振宇
办公电话: 13988325414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文超
办公电话: 0883---2155980 移动电话: 1398835205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24202100021001001
标段名称: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诉讼和专业技术用房大中修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3-3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4-14 09:00
开标地点: 2号开标室(镇康县)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3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屋面防水改造、外立面改造、改造门窗、更换地板砖、新建办案工作区安全围栏等,实际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镇康县
计划工期(日历天): 15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施工(类似项目指单体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4-1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公告扫描.pdf 2021-03-24 12:48:16


温馨提示: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关键字:检察院,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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