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19 12:50: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代理: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18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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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行业,招标代理: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招标编号:0733-2113059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年3月18日
招标编号:0733-21130594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或“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伊犁分行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预算每年不超过133.33万元,服务期3年,费用总预算不超过400万元。
3. 项目概述:为做好各项运营工作,拟开展2021至2024年人力资源服务项目采购, 将部分非业务范围的服务性工作交由具有完备资质、高效管理团队以及良好业绩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进行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为分行提供文书处理、驾驶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期限为3年。其中文员不少于6人,驾驶员不少于4人,餐饮不少于2人。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2) 文件售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按照网站流程添加购买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 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文件发售联系人:闫雄飞、谢铠阳、李金、李进
(5) 联系电话:010-88308849
(6) 联系邮箱:yanxf@biddingcitic.com;xieky@biddingcitic.com
(7)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资格确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文件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8)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可在中招联合平台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支付保证金。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投标人、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发出项目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9)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的投标保证金。
(10) 平台注册和保证金缴纳技术咨询电话:010-86397110、400-092-8199(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4月9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3层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4月9日11:00(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3层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张大炜
电    话:0991-2356837
电子邮件:zhangdawei531@cdb.cn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座8层
邮    编:100027
联 系 人:闫雄飞、谢铠阳、李金、李进
电话:010-88308849
电子邮件:
yanxf@biddingcitic.com;xieky@bidding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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