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汇贤实验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伦教汇贤实验学校扩建工程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汇贤实验学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伦教汇贤实验学校扩建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汇贤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伦教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在伦教汇贤实验学校内新建学生宿舍楼和综合楼(其中拆除部分原有的教学楼与新建的综合楼相接),总建筑面积为11911.74平方米,其中拟建一栋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6618.23平方米,楼高约24米,基底面积958平方米,新增1200个宿位;拟建一栋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5293.51平方米,楼高约23米,基底面积792平方米,楼面6层,首层架空,二至六层做功能用房,共30间。
2.3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2年。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报建(含海绵城市)相关材料并送达规划审批部门;取得规划批复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送专家评审会,3天内完成专家修改意见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备案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并报送审图单位,设计文件经审查发出审查意见后3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逾期发包方有权撤销合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伦教汇贤实验学校扩建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设计(不含方案设计,含规划报建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拆除部分原有的教学楼与新建的综合楼相接的结构安全所需要的加固设计施工图)、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设计评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具体设计项目内容按招标人的阶段工作联系单。
中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以及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程成果文件需单独成册,投标报价中包含所有的评审费、审图费,中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60454.32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为设计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须具备有效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并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注:对于高级职称证书的认定,是由省级以上人社部门(或职称主管部门,下同,略)核发,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省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在省级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记录,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投标单位提供境外地区注册机构核发的人员职称证书的,不予认可。】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 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均认可,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2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汇贤实验学校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 编:528308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57-236278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4757244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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