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系统集成,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278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2784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2784013001; | 标段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系统采购项目SRT8-3-1标;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2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3月9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系统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全长35.6km;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4/1至2024/9/30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条已运营线路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工程业绩(集成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专用通信系统集成,不含分包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为准);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有一条已运营线路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通信工程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相关经验(以提供的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本标段中标人不得再参与8号线通信系统其他标段(包括SRT8-3-2标专用通信系统安装施工1标、SRT8-3-3标专用通信系统安装施工2标、SRT8-3-4标公安及民用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和AFC施工标)的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标段。 (7)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2月22日上午10:00至2021年3月1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1/3/9上午9:00至2021/3/9上午9:30: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 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链接http://www.szzyjy.com.cn/Front/infodetail/?infoid=f4e544c7-1e72-40bd-a77e-cb9d53a4b21b&categoryNum=006003 (只需注册后上传诚信承诺书验证通过即可,无需办理CA激活))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 8号线是为古城外围从西北到东南的骨干线路,连接了高新区、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与3号线一起发挥线网的组合环线功能;同时其连接了园区湖东的城铁商务区、园区CWD、科教创新区,是湖东地区的南北向骨干线。 8号线工程(西津桥站~车坊站)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最大站间距2.8km,为济学路站至和顺路站及虎殿路站至虎丘湿地公园站,最小站间距0.66km,为陆慕老街站至采莲路站。 8号线工程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镬底湖车辆段及三角咀停车场。镬底湖车辆段位于蔺谊路南侧、镬底湖北侧地块内,为本线定修段;三角咀停车场位于虎殿路、京沪高速、西塘河围成地块内,为停车场。本线车辆大架修共用3号线浒墅关车辆段。 8号线工程设置主变电站3座,为跨阳路主变、金业街主变、桑田岛主变,其中金业街主变、桑田岛主变与6号线共用;跨阳路主变位于星港街、沪宁铁路围城地块内。 8号线工程和5、6、7、9号线共用黄天荡控制中心,黄天荡控制中心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以南、港华燃气集团以西、黄天荡河以北、机场路加油站以东)地块内。 本标段(SRT 8-3-1标)为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设备采购标,由通信系统集成服务和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两部分组成。通信系统集成服务包含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和民用通信系统。其中专用通信系统集成服务包含专用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广播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集中录音系统、时钟系统、通信电源系统、智能运维等所有专用通信子系统的集成服务。通信系统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系统的优化设计、接口设计检查、首件验收、出厂验收以及至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的整个过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用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广播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集中录音系统、时钟系统、等系统的设备、机房内配线及线缆接头、配线架(含安装件)等的采购,此外还包括该标段内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以及系统所需附件、专用安装材料的采购。 (2)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上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为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为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6)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3)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职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5~7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超过7家时,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合格的申请人入围。 入围选择方法如下: 1.评选方式:定量+定性评选方法。 2.评选程序: 第一步:定量评选。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7家(不含)小于等于10家时,全部入围投标申请人候选(投标申请人定性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11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1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12(含)家小于15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2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15家(含)小于20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3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20家及以上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4家。未淘汰单位全部入围投标申请人候选,进入第二轮定性评选。 如因排名并列导致应淘汰家数超过规定数量,则该并列排名次位的所有单位全部进入定性评选,仅淘汰该名次后其他申请人(如有)。(例如:资审合格申请人为22家按规定淘汰4家,但因第18名并列两个、紧随其后的第20名也并列两个、最后一名为第22名,则第18名并列两个不再淘汰均进入定性评选,仅淘汰其后的3个。) 第二步:定性评选。根据定量评选结果,资格审查评选小组对进入第二步评选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票决法),参考定性评选因素确定7家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名单。 3.评选因素: (1)定量评选因素(满分100分): 投标人业绩: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已运营线路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信系统集成工程业绩(不含分包合同),有一项得20分,满分100分。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为准)。 (2)定性评选因素:投标单位在以往线路中同类项目的参建履约情况(特别是苏州轨道交通的业绩、考核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产品投入使用情况等,以及各单位的综合信用情况(包括在以往项目中的投标行为、恶意投诉、项目结算拖拉等)作为评选因素。 注:定量评分的业绩材料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在定量评分时不予计分。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yjy.com.cn/”、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2707室 联系人:张俊、陈子荧 传真:0512-65090320 电话:0512-65090320 E-Mail:zjun@jcec.cn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蒋世宇 传真:0512-69899100 电话:0512-69899100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2/22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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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系统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全长35.6km;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4/1至2024/9/30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条已运营线路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工程业绩(集成业绩指单项合同包含专用通信系统集成,不含分包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为准);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有一条已运营线路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通信工程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相关经验(以提供的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本标段中标人不得再参与8号线通信系统其他标段(包括SRT8-3-2标专用通信系统安装施工1标、SRT8-3-3标专用通信系统安装施工2标、SRT8-3-4标公安及民用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和AFC施工标)的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标段。 (7)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2月22日上午10:00至2021年3月1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1/3/9上午9:00至2021/3/9上午9:30: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 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链接http://www.szzyjy.com.cn/Front/infodetail/?infoid=f4e544c7-1e72-40bd-a77e-cb9d53a4b21b&categoryNum=006003 (只需注册后上传诚信承诺书验证通过即可,无需办理CA激活))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 8号线是为古城外围从西北到东南的骨干线路,连接了高新区、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与3号线一起发挥线网的组合环线功能;同时其连接了园区湖东的城铁商务区、园区CWD、科教创新区,是湖东地区的南北向骨干线。 8号线工程(西津桥站~车坊站)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最大站间距2.8km,为济学路站至和顺路站及虎殿路站至虎丘湿地公园站,最小站间距0.66km,为陆慕老街站至采莲路站。 8号线工程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镬底湖车辆段及三角咀停车场。镬底湖车辆段位于蔺谊路南侧、镬底湖北侧地块内,为本线定修段;三角咀停车场位于虎殿路、京沪高速、西塘河围成地块内,为停车场。本线车辆大架修共用3号线浒墅关车辆段。 8号线工程设置主变电站3座,为跨阳路主变、金业街主变、桑田岛主变,其中金业街主变、桑田岛主变与6号线共用;跨阳路主变位于星港街、沪宁铁路围城地块内。 8号线工程和5、6、7、9号线共用黄天荡控制中心,黄天荡控制中心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以南、港华燃气集团以西、黄天荡河以北、机场路加油站以东)地块内。 本标段(SRT 8-3-1标)为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设备采购标,由通信系统集成服务和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两部分组成。通信系统集成服务包含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和民用通信系统。其中专用通信系统集成服务包含专用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广播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集中录音系统、时钟系统、通信电源系统、智能运维等所有专用通信子系统的集成服务。通信系统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系统的优化设计、接口设计检查、首件验收、出厂验收以及至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的整个过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用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广播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集中录音系统、时钟系统、等系统的设备、机房内配线及线缆接头、配线架(含安装件)等的采购,此外还包括该标段内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以及系统所需附件、专用安装材料的采购。 (2)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上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为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为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6)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3)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职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5~7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超过7家时,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合格的申请人入围。 入围选择方法如下: 1.评选方式:定量+定性评选方法。 2.评选程序: 第一步:定量评选。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7家(不含)小于等于10家时,全部入围投标申请人候选(投标申请人定性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11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1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12(含)家小于15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2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15家(含)小于20家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3家;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20家及以上时,按定量评审的得分由低到高淘汰4家。未淘汰单位全部入围投标申请人候选,进入第二轮定性评选。 如因排名并列导致应淘汰家数超过规定数量,则该并列排名次位的所有单位全部进入定性评选,仅淘汰该名次后其他申请人(如有)。(例如:资审合格申请人为22家按规定淘汰4家,但因第18名并列两个、紧随其后的第20名也并列两个、最后一名为第22名,则第18名并列两个不再淘汰均进入定性评选,仅淘汰其后的3个。) 第二步:定性评选。根据定量评选结果,资格审查评选小组对进入第二步评选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票决法),参考定性评选因素确定7家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名单。 3.评选因素: (1)定量评选因素(满分100分): 投标人业绩: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已运营线路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信系统集成工程业绩(不含分包合同),有一项得20分,满分100分。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已开通运营证明材料为准)。 (2)定性评选因素:投标单位在以往线路中同类项目的参建履约情况(特别是苏州轨道交通的业绩、考核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产品投入使用情况等,以及各单位的综合信用情况(包括在以往项目中的投标行为、恶意投诉、项目结算拖拉等)作为评选因素。 注:定量评分的业绩材料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在定量评分时不予计分。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yjy.com.cn/”、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2707室 联系人:张俊、陈子荧 传真:0512-65090320 电话:0512-65090320 E-Mail:zjun@jcec.cn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蒋世宇 传真:0512-69899100 电话:0512-69899100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2/22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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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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