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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泛家居电商创意园北侧边坡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
2021-02-20 01:30:4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禅城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用事业服务所/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2.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用事业服务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泛家居电商创意园北侧边坡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禅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用事业服务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泛家居电商创意园北侧边坡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泛家居电商创意园北侧边坡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已由项目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用事业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三友南路17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泛家居园区北侧边坡BP6东段约20m,BP7约80m、BP8约40m、BP9西段约20m,总长约160m的地质灾害治理,本项目总投资费用约702.51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勘察设计部分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施工部分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具体勘察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如下:

(一)勘察设计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并提交详细地质勘察报告。

(2)在确认详细地质勘察报告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含修编)、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正式施工图及预算编制报告。

(3)设计单位须配合招标人开展预算审核,主管部门提出预算审查意见或要求补充材料后,设计单位须在收到发包人通知2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或补充。

注:上述提交的材料包括书面版、电子版[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整套设计文件PDF格式]。

(二)施工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竣工后2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泛家居电商创意园北侧边坡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范围为泛家居园区北侧边坡BP6东段约20m,BP7约80m、BP8约40m、BP9西段约20m,总长约160m。招标控制价为6,439,689.7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60000.00(勘察费为306011.82 元,设计费为253988.18 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5879689.7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勘察内容

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等,并出具详细地质勘察报告。

2.4.2设计内容: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整体方案深化与调整、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与协助相关规划报建手续,以及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等后续服务。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排水、绿化等为达到本项目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总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4.3施工工作内容: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和建安工程费用预算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结构、排水、园林绿化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施工报建(含建设工程提前介入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散装水泥押金(若有)、工人工资保证金、劳动保证金手续、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协助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5)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6)协助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村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环保部门等。

2.4.4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验收、报建等工作。

 

2.5 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限额投资、限额勘察设计、限额施工模式,以固定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折率及固定建安工程费结算折率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包设计、包报建、包检测、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造价控制、包税金、包项目协调管理、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结算编制、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等与涉及本项目所有内容全部工作。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勘察工程方案应由投标人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提出,经招标人审定后为准。勘察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

2.6.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

2.6.3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专业或水工环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8月至20211)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人员的派出方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人员的派出方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2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312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312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5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用事业服务所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和平路6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话:0757-8266970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传    真:0757-81279048

电子邮件:gdzc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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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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