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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铝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铝锭ZL111招标公告
2021-02-18 17:05:5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2.18 截止时间: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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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18,截止日期:2021-03-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南京招标中心2021年铝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铝锭ZL111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招标编号:TS20210223-0203-1506-B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铝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所需铝锭ZL111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TS20210223-0203-1506-B1

2.项目内容: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铝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300.0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06月30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工业园牧羊路5号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2月18日08时至2021年03月0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易派客平台(https://mall.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易派客平台https://mall.epec.com,网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0日09:00时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3月10日09:00时前与孙筱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徐彬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2)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3)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4)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第一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把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至投标地点。。

21.其他重要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对象及标准:扬州恒春电子有限公司。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孙筱

电话:025-86486165

电子邮箱:wzsunx@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徐彬

电话:13852728678

电子邮箱:yzhcdz@163.com

关键字:能源化工,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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