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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21-02-06 01:51: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 招标业主/代理:  应当/需持有
加入时间:  2021.02.0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应当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需持有,采购业主:应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批)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桂字[20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分布12个地点,分别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社区叠南社区夏东社区夏南一社区夏西社区平东社区平南社区平西社区平北社区东二社区(石肯)社区中区社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叠北社区叠南社区夏东社区夏南一社区夏西社区平东社区平南社区平西社区平北社区东二社区(石肯)社区中区社区等的雨污分流项目、截污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约1978.8万元。

    2.3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含移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本工程共1个标段,本工程工作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19788000,费率上限   5.82%     

    2.4.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不含结算审核)、勘察、初步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工作。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4.2.1第①项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三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设计类企业”、监理类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造价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监理单位需持有“监理类企业”的诚信档案,招标代理单位需持有“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档案)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 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3月2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32日830分,截止时间:202132日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32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30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委托佛山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佛山本地的其他人员作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的,开标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投标人任一投标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投标交易员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开标签到将采用录入交易员身份证号码形式进行身份验证,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须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检查不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授权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现场的后续流程。

7.6到场的交易主体须配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防疫工作(包括逐个体温测量,询问身体状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工作)。招标人及投标人办事人员进场需提交健康证明,详细说明身体情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并加盖单位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何泽生

联 系 人: 郭健辉、吴英权

电    话:0757-81287360

电    话: 0757-86322820

传    真:

传    真: 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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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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