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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阳县刘店镇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1-02-02 01:01:1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南-洛阳-汝阳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2.0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汝阳县刘店镇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汝阳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编号:汝政采【2021】023号,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汝阳县刘店镇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1】023号
2、项目名称:汝阳县刘店镇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55,230.00元
最高限价:225523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汝阳县刘店镇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 2255230 225523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汝阳县刘店镇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具体包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
5.2项目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5.3招标范围: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设备的供货、运输、调试、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5.4供货期:60日历天;
5.5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5.6质量要求:合格;
5.7质保期:1年;
5.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采购项目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3、供应商须提供近2018-2019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6、本次项目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支持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应在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不足30%以上者,投标不被接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中标,否则其投标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
3.方式: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汝阳县杜鹃大道与涧河路交叉口北100米)。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汝阳县杜鹃大道与涧河路交叉口北100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2月02日至2021年02月0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方便群众工作、生活,洛阳市推广使用了“洛康码”。人员经查验身份证和“洛康码”,符合要求的可进入;
2、“洛康码”注册操作方法:打开支付宝,搜索“洛康码”,打开后,按提示要求据实填写相关信息,操作完成后会直接生成本人二维码。此外,无支付宝者可选择“家人代办”,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二维码。注:操作成功后,要将本人二维码截图,保存在手机上,以备查验;
3、各投标人代表进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仅限一人;
5、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6、根据全国防疫风险等级划分为中、高级风险地区企业参加投标的,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除洛阳地区投标人员外,需携带七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及相关防疫证明;如长期居住在洛阳境内的外地投标人员需开具有效的单位证明,方可到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
7、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8、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如有供应商代表未能通过查验或因其他相关原因无法进入交易中心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 CA 锁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带入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予接收,开标结束后退还 CA锁。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汝阳县刘店镇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0379-6805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412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73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73058
关键字:污水处理,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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