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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阳县鹤山镇皋山社区二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021-01-13 03:00:3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泰安-宁阳县 招标业主/代理:  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1.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泰安宁阳县鹤山镇皋山社区二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所属区域:山东-泰安-宁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NY-GC-20210111-01-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阳县伏山镇大吴村棚户区安置项目勘察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鹤山镇皋山社区二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阳县鹤山镇皋山社区二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编号:NY-GC-20210111-01-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5334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186.9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5658.68平方米、储藏室车库建筑面积13416.28平方米、配套设施112.00平方。主要建设14栋5F(5+2)的住宅楼、配套用房、老年公寓及一期部分配套项目的完善、提升和改造(含一期三栋未建住宅楼)。

2.4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鹤山镇X035县道以东、赵家庄村以北、大汶河以南、皋山社区北侧。

2.5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5000.00万元。

2.6计划工期:单体建筑计划工期540日历天(配套工程等工期已包含在单体建筑总工期内),以监理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宁阳县鹤山镇皋山社区二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总承包内容(包括一期部分配套项目的完善、提升和改造,含一期三栋未建住宅楼及老年公寓),具体如下:

a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含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

2.地下物探测(含管线探测)

3.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勘察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b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内的相关文件及规范实施)。

2.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规划设计、修详规设计、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公共区域简单装修工程(不含软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电气工程(强电、弱电)、通风工程、标志标识设计、室外与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老年公寓电梯、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

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成建筑方案的深化设计,编制方案的设计估算,完成修详规及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及报批;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3)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4)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5)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6)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7)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8)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9)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10)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c施工部分

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管理,包括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塑钢门窗,防火门,入户门),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土建工程(含基坑内支撑拆除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老年公寓电梯、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公共区域简单装修(不含软装工程)、栏杆工程、标志标识、室外工程(小区道路、室外给排水管网等,不包括园林绿化)、小区内临水临电、有线电视等的施工。

2.负责办理临水临电及排水申请报建等手续。

3.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协助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7.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8.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9.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及竣工仪式等工作。

10.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含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3.2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含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为省外建筑企业的,须执行鲁建规范[2016]1号文,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1年0112日8时00分起至2021年0118日17时30分止。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4.3报名地点: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须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并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4招标文件领取: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不通过系统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的无法参与投标活动。

如在默认“未领取”招标文件列表页面找不到投标项目,请点击“全部”查找投标的标段;如果在“全部”列表还未发现投标的标段招标文件领取,请咨询项目代理公司,让其在平台完善招标文件备案审核。

4.5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投标人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投标人或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投标人”,须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投标人”后才能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

4.6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务必每日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同时登录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的网站查阅接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方可投标。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保证金的查询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公告期限:2021年0112日至20210118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020408时30分起至09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0204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投标人代表每家限定1人必须佩戴口罩;拒绝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到场法人或授权代表应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需持最近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按有关防疫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鹤山镇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201号

邮 编:271400

邮 编: 271400

联系人:刘树见

联系人:刘成

电 话:0538-6346011

电 话:0538--6088868

邮  箱:nyhslsj@163.com

邮  箱:wanhe5056@163.com

 






关键字:勘察设计,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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