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听说实训平台设备(包1)合同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1.0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7,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听说实训平台设备包1合同,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914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听说实训平台设备(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1年1月6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914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工程学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长沙正龙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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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工程学院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听说实训平台设备(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听说实训平台设备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914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听说实训平台设备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79538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02100699-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长沙正龙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听说实训平台设备 |
否 |
详见货物说明一览表 |
北京东方正龙、联想等 |
1 |
批 |
795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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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1月06日,履行期限:30天。 |
地点:湖南工程学院指定地点 |
方式:送货上门 |
四、付款 |
1、质量保证金: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并签署《用户验收证明单》后,乙方将合同金额的 5%即 39769 元(大写:叁万玖仟柒佰陆拾玖元整)人民币汇入合同签章部分约定的甲方账户,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自乙方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十五天内乙方凭甲方加盖公章的《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单》向甲方申请一次性退还质量保证金。报账付款: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乙方凭《用户验收证明单》、《质量保证金汇款单》及乙方开具的发票报账给甲方,由甲方将合同总价款一次性汇入合同签章部分约定的乙方账户。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0-12-30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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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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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易兵 |
法定代表人:罗正龙 |
委托代理人:陈赤平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0731-58683916 |
电 话:18684895076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
地 址:湖南省 长沙市 雨花 井湾路346号阳光在线花苑7栋21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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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汇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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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810000153634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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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设备,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