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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梅厂镇沟渠、坑塘综合治理项目—中干渠、东干渠、机场排河、沿路排渠段(项目编号:WQCG2020-102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24 01:00:5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武清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12.23 截止时间:  2021-01-05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4,截止日期:2021-01-05,公告主要内容为: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梅厂镇沟渠、坑塘综合治理项目—中干渠、东干渠、机场排河、沿路排渠段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武清区,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编号:WQCG2020-1025)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梅厂镇沟渠、坑塘综合治理项目—中干渠、东干渠、机场排河、沿路排渠段 (项目编号:WQCG2020-102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区梅厂镇沟渠、坑塘综合治理项目—中干渠、东干渠、机场排河、沿路排渠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武清区翠通路远洋香奈底商2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0-1025
项目名称:武清区梅厂镇沟渠、坑塘综合治理项目—中干渠、东干渠、机场排河、沿路排渠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844万元
最高限价:160.0084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0.00844 160.00844 其他服务 打捞河面漂浮物、清理河道两岸河坡垃圾、杂草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 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3.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 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清洁服务); 3.4.供应商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 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 1 个月的资信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连续三个月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6.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 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到 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翠通路远洋香奈底商23号
方式:网上获取,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受疫情影响,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联系方式(电话和邮箱)加盖公章、法人章、“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扫描件发至zctjzx6688@163.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后,与本项目联系人联系。请贵公司及时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翠通路远洋香奈底商2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翠通路远洋香奈底商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事项 2.1以电汇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同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注: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编号,并将材料(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汇款凭证+供应商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开票信息)扫描件通过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zctjzx6688@163.com),并联系项目负责人开具收据, 账户名: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7398931022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龙湾城支行 2.2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2)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04日 16:00。账号及收据获取同工本费获取方式。 2.3.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须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联系方式:1360212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翠通路远洋香奈底商23号
  联系方式:022-82128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2-82128569

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关键字:机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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