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州银行韶关分行办公楼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办公,采购业主:广,开标地点: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州银行韶关分行办公楼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广州银行韶关分行办公楼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 项目业主: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代码:2020-440203-66-03-108304
1.5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资金100%
1.6 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南路16号内综合楼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外立面翻新面积约3000平方米。本项目包含主体改造提升工程、电梯工程、厨房工程、弱电及机房建设工程及安防监控工程。其中主体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空调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 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约为1867.4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建安工程费(含设备)最高投标限价约为1817.40万元(其中:暂列金约为109.1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广州银行韶关分行办公楼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后期工程调试、竣工验收、交付、协助结算审计、协助产权登记、保修及工程移交(含档案移交)以及合同约定应当由EPC单位完成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报批报建服务、验收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施工配合、现场服务、设计变更、专项研究咨询、竣工图编制及签审、配合竣工结算(含审计)、第三方图纸审查与安防、消防报批报建相关的设计工作、设计总体管理及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等。设计内容如下:
(1)建筑设计、节能设计、无障碍设计、商业设计、永久标识系统等;(2)现有平面布局及装饰完成面的拆除改造;(3)结构加固、改造;(4)装饰装修;(5)建筑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等);(6)弱电(含智能化等);(7)通风与空调;(8)建筑给排水(含现有系统的改造);(9)消防工程;(10)光纤、有线电视;(11)电梯;(12)景观园林绿化;(13)防水工程;(14)软装;(15)市政管网接驳(燃气、通讯等);(16)幕墙;(17)卫生;(18)环保;(19)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20)其他:其他招标人委托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及相关工作。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且最终经招标人审批同意;概预算送审严格执行基建程序中的审批流程。中标人编制的概预算需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双方在复核之前先提交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经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施工图概预算作为合同暂定价调整的依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将对中标人编制的概预算进行审核,但不因此免除中标人设计及概预算编制错缺漏项及其他失误的责任。初步设计及项目整体的概算获得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中标人应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内进行限额设计。
2、工程采购部分: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和安装。中标人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推荐品牌的要求。中标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3、施工部分:完成拆除工程以及前款设计部分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移交招标人使用,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批报建报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3.1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高低压变配电等)、标识标线设施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工程、厨房工程、软装工程、广告标识工程、空气治理工程等。
3.2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证件,按照韶关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办理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在限期内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及所有违规罚款;施工期间所有监测、检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检测;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有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
3.3为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当依据项目实际设计、报建及施工进度,分阶段开展设计、报建及施工工作,负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申领资料后7个日历天取得施工许可证),负责完成满足提前开工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报建工作、工程实体和进度要求而需完成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4中标人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联络协调,维护周边业主及企事业单位关系,避免施工扰民及侵害周边业主利益等情况发生,防止发生周边居民投诉或群访事件,否则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4、相关机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及初验、培训、最终验收、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负责项目设备内全部供电和控制电缆、通讯网络线缆、电缆桥架、管线、设备接地等的供货以及安装工程。负责相关机电工程因招标人对精装修后的二次调试、验收费用。
5、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报批报建服务、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验收等工作。
本工程相关专业工程,中标人应遵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中标人若无相关专业工程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其分包单位应报招标人确认并经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进行统一管理,该专项分包工作不解除中标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定为130个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初步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订。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本项目须在总工期内竣工验收通过,并取得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和消防安全合格证,具备开业验收条件。
2.3.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质量合格。其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和广度须满足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满足有关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二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1)~(2)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2)资质:
(1)设计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中标人须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主体工程施工,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消防、安防(技防)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经招标人同意,可将消防、安防(技防)专业设计、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了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类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3.5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3)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
(4)广州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gzcb.com.cn);
(5)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
联系人(部门):谢先生
联系电话:020-22131210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部门):王工
联系电话:0751-8329009-2105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8633071、0751—8633211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751—888313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29日24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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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24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2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1年1月2日16时30分至2021年1月5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0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2日07时30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1年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12日09时30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1年1月12日09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