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阳江阳春市八甲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阳江-阳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1781-202012-00042-004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阳春市八甲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81-202012-00042-0048
项目名称:阳春市八甲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1,665,600
最高限价(如有):1665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阳春市八甲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负责八甲镇20个村委会388条自然村和1个居委会现有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桶及垃圾桶周边的垃圾清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卸(不负责垃圾装箱压缩),不包括今后镇政府增加新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的垃圾清运内容。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6.56万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年 12 月 2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1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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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春市八甲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八甲镇建设路镇府大院
联系方式:0662-738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云路272号四楼
联系方式:0662-770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2-770102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