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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D地块工程总承包
2020-12-05 12:30: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栖霞区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2.04 截止时间:  2021-1-5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05,截止日期:2021-1-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D地块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栖霞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4768501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47685016 项目名称 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AQX180359-16ZG 标段名称 D地块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QX180359-16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已由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宁栖发改字[2018]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232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232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地块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栖霞区栖霞街道,东至规划工农路,西至规划栖霞山东路,南至疏港大道,北至规划红旗路
        2.1.2 工程规模: D地块工程总承包,用地面积约44048.89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3925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48班制小学,包括教学楼、风雨操场、综合楼、公共教学空间、报告厅、食堂等。其中地上面积29296平方米,地下面积9954平方米;其中教学楼最大单体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27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2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4月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精装修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设计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包含工程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精装修设计、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范围包括电力、自来水、通讯、燃气、校园文化(学校类项目)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设计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专项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边坡支护、基坑支护、抗浮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及其它附属工程设计服务;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如有): 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等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2)施工内容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包含桩基工程(不含试桩)、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土石方外运),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变配电房工程(不含高压进线、高低压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通风及空调工程(不含分体式空调、教学楼和宿舍楼不含空调)、消防工程、厨房工程(包含厨房设备、厨具、电器)、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及外墙装饰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含雨水回收系统,不含燃气、市政给水)、景观绿化工程、照明亮化工程、运动场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包括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不含办公、教学设备及器具)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为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5%。(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 (2)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4)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 (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 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6月-2020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养老保险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企业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住宅、厂房除外),每承担一个得0.5分,最多2个,满分1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2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0.5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4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35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5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8.7、评标办法备注:
(1) 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不得超过 80 页(含封面及目录), 每超过一页扣0. 1分,最多扣2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 页(含封面及目录), 每超过一页扣0. 1分,最多扣2分。
(3) 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 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 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 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进行排名, 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如设计方案得分也相同的,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得分均相同的, 由招标人委托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确定。如招标人未委托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 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8.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9、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南水新村98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张洪成 联      系     人:郭瑞
        电       话:18052038212 电              话:13815883946
        传       真:/ 传              真:025-85438960-8004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4513425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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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QX180359-16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已由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栖霞区红枫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宁栖发改字[2018]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232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232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地块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栖霞区栖霞街道,东至规划工农路,西至规划栖霞山东路,南至疏港大道,北至规划红旗路
        2.1.2 工程规模: D地块工程总承包,用地面积约44048.89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3925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48班制小学,包括教学楼、风雨操场、综合楼、公共教学空间、报告厅、食堂等。其中地上面积29296平方米,地下面积9954平方米;其中教学楼最大单体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27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2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4月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精装修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设计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包含工程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精装修设计、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范围包括电力、自来水、通讯、燃气、校园文化(学校类项目)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设计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专项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边坡支护、基坑支护、抗浮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及其它附属工程设计服务;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如有): 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等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2)施工内容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包含桩基工程(不含试桩)、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土石方外运),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变配电房工程(不含高压进线、高低压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通风及空调工程(不含分体式空调、教学楼和宿舍楼不含空调)、消防工程、厨房工程(包含厨房设备、厨具、电器)、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及外墙装饰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含雨水回收系统,不含燃气、市政给水)、景观绿化工程、照明亮化工程、运动场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包括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不含办公、教学设备及器具)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厂房除外)。(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为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5%。(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 (2)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4)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 (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 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6月-2020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养老保险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企业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55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住宅、厂房除外),每承担一个得0.5分,最多2个,满分1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2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0.5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4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35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5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8.7、评标办法备注:
(1) 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不得超过 80 页(含封面及目录), 每超过一页扣0. 1分,最多扣2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 页(含封面及目录), 每超过一页扣0. 1分,最多扣2分。
(3) 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 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 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 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进行排名, 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如设计方案得分也相同的,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得分均相同的, 由招标人委托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确定。如招标人未委托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 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8.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9、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栖霞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南水新村98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张洪成 联      系     人:郭瑞
        电       话:18052038212 电              话:13815883946
        传       真:/ 传              真:025-85438960-8004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451342587@qq.com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698349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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