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金山区2020年度枫泾猪保种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金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度枫泾猪保种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2)具有市级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具有区级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度枫泾猪保种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10-09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20-45918、jsfscg20-60188)
3、预算编号:16-20-45918001,16-20-60188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枫泾猪保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12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775200.00元(国库资金:17752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10、最高限价:177.52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12、项目联系人:周晶晶
13、电话:021-57972541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市级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区级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屏证明;(网上截屏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6.被授权人身份证;7. 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彩色原件扫描上传,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10至2020-11-17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3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3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疑问回复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网上签收回执(加盖公章)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可在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下午四点期间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下午四点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上传报名资料不全的且不重新提交者,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3052弄7号504室 |
邮编: | 200540 | 邮编: | 201508 |
联系人: | 周芳芳 | 联系人: | 钱兰 |
电话: | 57922537 | 电话: | 57972541 |
传真: | / | 传真: | 60932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