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青浦区青浦区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青浦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资格之一或通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单位; 3.2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10-087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1012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青浦区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新建工程的代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前期、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的管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工程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代建管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20302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0302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195.8299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2、项目联系人:谢虹丽
13、电话:021-59715288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0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3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6、资质证书。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10 18:00:00至2020-11-17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彩色扫描件,我们将在上述时间段内进行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4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4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可以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磋商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浦区青松路128号 | 地址: | 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
邮编: | 201700 | 邮编: | 201700 |
联系人: | 杨巧妹 | 联系人: | 谢虹丽 |
电话: | 13917487800 | 电话: | 13916482387 |
传真: | / | 传真: | 56655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