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0,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宿州灵璧县朝阳镇文体活动中心和篮球场改造项目A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宿州-灵璧县,所属行业分类:篮球,招标编号:LB202014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灵璧县朝阳镇文体活动中心和篮球场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2020147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朝阳镇文体活动中心和篮球场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单位名称:安徽名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蒙路星光老年公寓1#楼0303室
中标(成交)金额:11368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灵璧县朝阳镇文体活动中心和篮球场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董娇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31456161 |
五、专家名单:陈明中(组长)、李永兵、谢烈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金额:8400元。
专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路和汴河西路交叉口磬云大市场10#2604室,联系电话:15855736705。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提出投诉。电话:0557-603848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灵璧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735571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路和汴河西路交叉口磬云大市场10#2604室
联系方式: 15855736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雪吟
电 话: 158557367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