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10,截止日期:2020-11-20,公告主要内容为:佳木斯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武警营房维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佳木斯,所属行业分类:武警,招标编号:GZCG2020-3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武警营房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G2020-383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武警营房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519,670.37元
最高限价:¥519,670.37元
采购需求:监狱武警营房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5日内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5)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6)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8)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鉴于施工场所的特殊性,为了保障施工方与监狱的共同利益,确保监管安全与稳定,规范施工人员的管理,防止施工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狱规定,根据《监狱法》和司法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对进院施工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因疫情防控特殊需要,采取封闭施工模式,施工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施工期间严禁擅自离开规定区域、严禁与无关人员私自接触;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监狱相关制度,服从施工现场管理民警有关监管要求的指挥;
3、施工人员手机由施工方领导统一负责保管,进入监狱办公区域和监管区域内严禁拍照、摄像,严禁将有关监狱照片、视频、施工方案、监狱相关信息私自传播;
4、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罪犯监管区,严禁在无民警戒护下与罪犯私自接触;施工人员进入监管区前应将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及影音视听物品存放在监外,与施工无关的物品都不得带入监管区;
5、施工人员严禁携带法律规定的违禁品进入监内。违禁品主要包括:绳索、棍棒,钝器、锐器,易燃、易爆、剧毒品,毒品、酒类、现金、有价证券,计时工具、通讯工具、视听器材,塑料橡胶手套等绝缘物品,非工作服装,身份证件,各类IC卡、音像制品、书刊,药品、食品、饮品等;
6、绝不允许为罪犯提供毒品、手机、现金、酒类等双违品;
7、施工人员绝不允许为罪犯传递信件、投寄包裹及传递信息,不得帮罪犯带入带出或购买物品;
8、因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施工立刻暂缓或终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
地址:佳木斯市
联系方式:0454-881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2号华润中央公园二期商服21号
联系方式:187-0461-5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影
电话:187-0461-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