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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楼宇净水开水机项目谈判公告
2020-11-09 18:25:5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西-吕梁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11.08 截止时间:  2020-11-12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9,截止日期:2020-11-1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楼宇净水开水机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吕梁,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编号:XYSD-ZB-20200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审判法庭楼宇净水开水机项目潜在报价人应在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81号院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SD-ZB-2020032

    项目名称:新审判法庭楼宇净水开水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万元

    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分一个包进行,报价人对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内要求。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楼宇净水开水机

1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国外的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完毕。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报价人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明确企业类型,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声明函;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满足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声明函等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81号院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方式:各报价人须携带下列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被授权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5)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凭据);

    (7)纳税凭证(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的证明;

    (8)报价人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并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内);

    (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支付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500元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81号院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董先生   13453820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新宇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81号院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383587302

    注:报价人须持“两码一证”方可进入本公司会场(两码为“行程卡绿码”及支付宝“健康码绿码”,一证为本人“身份证”),并全程佩戴口罩。


山西新宇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8日

关键字:法院,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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