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黄浦区人民政府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单位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7,公告主要内容为:黄浦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局部加固弱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黄浦区,所属行业分类:弱电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黄浦区人民政府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单位,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局部加固)弱电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得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局部加固)弱电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2-20201105-047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10290)
3、预算编号:02-19-61067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将针对辖区内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局部加固装修工程弱电工程,项目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江阴路101号,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地上三层(靠近江阴路),室内建筑面积1557㎡;社区文化中心为地上六层(靠近弄堂),室内建筑面积1739㎡;智能系统控制中心分别设置于社区中心三层弱电机房内及文化中心弱电机房内,消控机房设置在一楼,通信机房设置在三层弱电机房内,施工范围:文化中心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总工期: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90天内。(3)质保期:叁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开始)。(4)项目预算:1,300,800.00元。(5)项目属性:服务类。(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江阴路101号。
6、交付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300800.00元(国库资金:1300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13008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12、项目联系人:许佳颖。
13、电话:021-63273297。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6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3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料请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06 17:30:00至2020-11-13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响应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响应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响应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响应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磋商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响应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7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7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6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6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如果项目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每个工作日审核报名资料不少于1次。如上传资料24小时后仍未审核,请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响应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踏勘。询问质疑的答复由采购人负责解答。采购单位:黄浦区人民政府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单位联系人许佳颖,联系方式63273297。建议响应供应商至少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中心将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签收。注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响应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南京东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23号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8室 |
邮编: | 200003 | 邮编: | 200002 |
联系人: | 许佳颖 | 联系人: | 徐喆皓0 |
电话: | 63273297 | 电话: | 63238231 |
传真: | 63273297 | 传真: | 63529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