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淮阴区刘老庄友谊社区项目刘老庄友谊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淮阴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3208042008120001,招标文件售价: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淮阴区刘老庄友谊社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2008120001 | 项目名称 | 淮阴区刘老庄友谊社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042008120001-BD-006; | 标段名称 | 刘老庄友谊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淮阴区刘老庄友谊社区建设项目刘老庄友谊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阴区刘老庄友谊社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2019】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刘老庄友谊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阴区刘老庄镇友谊新型农村社区 2.1.2 建设规模:室外铺装、廊架及景墙、水系、绿化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5896968.62元 2.1.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11-25,竣工日期:2021-01-15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8-11-0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11-0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08-0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注:“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9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11-06 08:30:00至2020-11-16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1-17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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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淮阴区刘老庄友谊社区建设项目刘老庄友谊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阴区刘老庄友谊社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2019】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刘老庄友谊新型农村社区附属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阴区刘老庄镇友谊新型农村社区 2.1.2 建设规模:室外铺装、廊架及景墙、水系、绿化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5896968.62元 2.1.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11-25,竣工日期:2021-01-15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8-11-0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11-0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08-0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注:“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9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11-06 08:30:00至2020-11-16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11-17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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