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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桃浦镇党建广场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0-11-02 12:20: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普陀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11.0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0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普陀区桃浦镇党建广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桃浦镇党建广场道路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3.5投标单位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截图记录为准;3.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桃浦镇党建广场道路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3-17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20-3024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拟对桃浦镇党建广场道路工程为道路工程及景观绿化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桃浦镇党建服务中心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354091.30元(国库资金:3354091.3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10、最高限价:30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应文杰

13、电话:13917809137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0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5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报名)、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书(有效期内),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02日09:00:00至2020年11月09日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完毕报名材料后,电话告知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才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同时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2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11月12日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3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3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2、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3、投标保证金:6万元。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500/份,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789号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301室
邮编: 200331 邮编: 200333
联系人: 陈晓丹 联系人: 黄燕
电话: 62502755 电话: 13761713192
传真: \ 传真: 65049729

 

关键字:道路,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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