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环镇东路电信及非电信光缆搬迁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电信,招标代理: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环镇东路电信及非电信光缆搬迁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镇东路电信及非电信光缆搬迁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4-176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372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环镇东路电信及非电信光缆搬迁工程
5、交付地址:航头镇
6、交付日期:2021年01月29日(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230000.00元(国库资金:223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10、最高限价:220.4849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周园园
13、电话:20970588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26 2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29 2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有效);(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本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查询、打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6 22:00:00至2020-11-02 2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及时告知代理联系人审核。(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10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8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8 15: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查询、打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打印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6)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7)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8)自带电脑和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航头路1528弄18号 | 地址: | 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 |
邮编: | 201316 | 邮编: | 201210 |
联系人: | 罗小青 | 联系人: | 周园园 |
电话: | 68220137 | 电话: | 15021068254 |
传真: | 68220137 | 传真: | 20970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