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青浦区练西公路沿线与莲湖塘池塘周边花草播种及养护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青浦区,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练西公路沿线与莲湖塘池塘周边花草播种及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6.8909万元人民币,招标控制价为93.7309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练西公路沿线与莲湖塘池塘周边花草播种及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3-17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z890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绿化养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
5、交付地址:练西公路沿线、莲湖塘池塘周边
6、交付日期:按项目要求实时交付
7、采购预算金额:968909.19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68909.19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9、最高限价:93.7309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按项目要求实时履行
11、项目联系人:陈龙
12、电话:18016431639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0-26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2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上传资料(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文件。所有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公章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6 14:00:00至2020-11-02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投标单位须于报名时间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弄3楼,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法人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6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1-16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号3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供应商有需要可自行前往。2、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本。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4、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5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地址:金中路5号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66号三楼 | |
邮编:201700 | 邮编:201700 | |
联系人:张艳 | 联系人:张越 | |
电话:59271417 | 电话:18016431639 | |
传真:59271417 | 传真:51088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