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城区迎检点位沿线沿路环境整修整新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城区迎检点位沿线沿路环境整修整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城区迎检点位沿线沿路环境整修整新)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04-02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31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残墙修补、地坪修复、墙面粉刷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清单)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358600.00元(国库资金:13586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9、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10、最高限价:126.87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13、电话:18301866519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1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1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资质证书(有效);(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5)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10至2020.10.14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响应单位可于2020-10-10 17:00:00至2020-10-16 17:00:00,至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530号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带好U盘)。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主动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审核。(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电子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3)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0-2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530号1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530号1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主动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审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建实财务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1530号 | 地址: | 浦东祖冲之路1530号 |
邮编: | 201200 | 邮编: | 201203 |
联系人: | 季主任 | 联系人: | 孙滢盈 |
电话: | 68396797 | 电话: | 18301866519 |
传真: | 68396797 | 传真: | 54188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