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大渡口区市政工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30,截止日期:2020-10-27,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大渡口区大渡口区城市道路沥青日常维护市场化服务(2020-2021年度)(20C00995)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大渡口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重庆市大渡口区市政工程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渡口区城市道路沥青日常维护市场化服务(2020-2021年度)”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招标部)进行报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07588207@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0C00995
项目名称:大渡口区城市道路沥青日常维护市场化服务(2020-2021年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879,707.96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大渡口区城市道路沥青日常维护市场化服务 | ¥2,879,707.96 | 1 | 1 | 大渡口区城市道路沥青日常维护市场化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在服务期内招标人出具工作任务书后2日内领取,领取后3日内提交报表及预算书,招标人审核同意后3日内进场(以上时间每延迟一天,处1000元每天每项罚款,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每项工程具体工期由招标人在工作任务书中确定。若有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双方另行协商。关于服务期续签的约定,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月考核制,每月考核均达到95分以上,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服务期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续签对已中标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按原中标单价执行);若每月均考核未达到95分以上,服务期结束后,不再续签。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招标部)进行报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07588207@qq.com(邮箱)。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2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9号(松华阁小区室外停车场旁)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9号(松华阁小区室外停车场旁)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市政工程处
采购经办人:陈老师
采购人电话:68920697
采购人地址:大渡口区石板场35号
联系方式:68920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徐洲
代理机构电话:15683297999
代理机构地址: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8920697
九、附件大渡口区城市道路沥青日常维护市场化服务(2020-2021年度)-工程量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