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25-289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20-1465)
3、预算编号:01-20Z0340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了迎合合庆镇即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安全的需求,现建设20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具体内容为建立地面非机动车充电装置,建立室外非机动车充电装置配套需要的土建地坪基础,室外遮雨防晒停车棚,非机动车充电装置安装位置配置智能安全保障系统(含消防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以上项目的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 包深化设计、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系统集成、调试测试、人员培训、系统开通及维保。(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1100000.00元(国库资金:11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在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2)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0、最高限价:无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12、项目联系人:张然
13、电话:18918301729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2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0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25 17:00:00至2020-10-0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0-1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0-12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川公路7777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
邮编: | 201201 | 邮编: | 200127 |
联系人: | 干老师 | 联系人: | 张然 |
电话: | 021-68914007 | 电话: | 18918301729 |
传真: | / | 传真: | 50908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