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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监理
2020-09-24 17:56: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9.24 截止时间:  2020-10-14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4,截止日期:2020-10-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6158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6158002 项目名称 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AXW200030-02FG 标段名称 监理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9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9月3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XW200030-02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建设项目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监理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发改[2020]4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648.4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648.4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华跃路与恒嘉路的交界处西南角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904.96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3968.5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3936.45平方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1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225.0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 ,总建筑面积7904.96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3968.5平方米,地下两层,建筑面积约3936.45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室内装饰装修、电梯及室外(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监理服务期:5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14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满分48分)
(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85万元。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由招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24日13时50分到 2020年9月30日13时5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8.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投标单位为投标的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8.8、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第19号》规定:(1)由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3)由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信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证书,原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根据我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鉴于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考核与线下继续教育暂未全部恢复,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经研究,现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
(2)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销的除外)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90日。
8.11、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红山路128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
        邮       编:/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杨洋 联  系  人:陈育红、辛丝莉
        电       话:025-85707815 电       话:025-86636512、866398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insl@jcec.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101091910036714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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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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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XW200030-02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建设项目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监理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发改[2020]4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648.4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648.4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华跃路与恒嘉路的交界处西南角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904.96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3968.5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约3936.45平方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1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225.0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恒嘉路基层社区中心新建工程 ,总建筑面积7904.96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3968.5平方米,地下两层,建筑面积约3936.45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室内装饰装修、电梯及室外(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监理服务期:5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14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满分48分)
(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85万元。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由招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24日13时50分到 2020年9月30日13时5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8.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投标单位为投标的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8.8、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第19号》规定:(1)由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3)由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信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证书,原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3号,根据我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鉴于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考核与线下继续教育暂未全部恢复,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经研究,现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有效期顺延90日。
(2)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销的除外)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其有效期顺延90日。
8.11、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红山路128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
        邮       编:/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杨洋 联  系  人:陈育红、辛丝莉
        电       话:025-85707815 电       话:025-86636512、866398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insl@jcec.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101091910036714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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