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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寨县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9-23 02:21: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安徽-六安-金寨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9.22 截止时间:  2020-9-28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3,截止日期:2020-9-28,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金寨县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六安-金寨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中标金额:,招标编号:AHJZCG2020-H090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金寨县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1.39.159.134/laztb/或http://220.180.15.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JZCG2020-H0904

2、项目名称:金寨县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3850000.00元

7、最高限价:3850000.00元

8、采购需求:采购一批一次性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9、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8日上午9点30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1.39.159.134/laztb/或http://220.180.15.2/)

3、方式:网上下载

①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②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880-4959。

③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400-998-0000。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一开标室。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供应商应按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中,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本项目只接受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联系电话:400-998-0000),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

五、开启

1、 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交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开标现场,自觉遵守开标纪律和工作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每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企业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企业代表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投标企业代表是否属于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说明。同时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代表须手持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上述疫情防控承诺说明等原件参加投标,以上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件无法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二)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柒仟元整( 77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1)银行转账  (2)网银支付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1、户  名: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账  号:34001747201052500408-1323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备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悬剑山路332号

联系方式:13965473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3室

联系方式:0564-735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滢

电话:0564-7350830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2日

 


关键字:其他,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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