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9-23,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新审判综合楼空调安装工程(项目编号:GXZC2020-G2-002472-GXGJ)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代理: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新审判综合楼空调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新审判综合楼空调安装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9876号-0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ZC2020-G2-002472-GXGJ
建设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1333.6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9层,地下一层为车库和设备房,一至三层为审判用房,四至九层为办公,总建筑面积16604.12平方米,其中地下3624.12平方米,地上12980.00平方米。本工程为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新审判综合楼空调安装工程,一层~三层大、小法庭采用中央空调;二层纸质档案室、档案房、数字档案室、实物档案室、档案接收室、档案阅览室、档案数字化室及四楼总机房采用恒温恒湿空调,其余采用分体空调。具体以实际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约412万元
要求工期: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新审判综合楼空调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8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其他技术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11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并于开标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现场递交。
(1)投标人(供应商)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请按下列邮寄信息办理:
①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收件人:何芮,电话13558331127。
③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新审判综合楼空调安装工程(GXZC2020-G2-002472-GXGJ)项目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3)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对投标人标注为“邮寄”字样。
(4)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5.3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投标人参加交易活动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服务指南》及其补充通知。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 5331544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南铁北三区四号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层
联系人:李道明 联系人:苏越钢
电话:0771-2731068 电话:0771-4915599
日期: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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